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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: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享班主任待遇

2014年03月13日 心理教育 四川: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享班主任待遇已关闭评论 阅读 884 次浏览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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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据【《成都商报》 5 月 17 日讯息】为关注独生子女心理问题,四川省教育厅昨日发文,强调进一步加强  校园心理健康教育。其中,专职教师的培养尤其重要,省教育厅提出,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享受班主任同等  待遇。  校园中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,应具有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。在校学生  人数在 1200 人及以上的农村学校和在校学生人数在 1000  人及以上的城、镇学校,以校为单位配备专职教师。  同时,每校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,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,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  中统筹解决。
     目前,校园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安排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《生活、生命与安全》中,高中在校本课  程或选修课程中安排。每学期不少于 9 课时。自今年春季起,凡进入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材料须经省级以  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使用。同时,在校学生人数在1200人及以上的农村学校和在校学生人数在1000  人及以上的城、镇学校,要设立心理辅导室;人数不足以上规模的学校,要建立区域性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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